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涝灾害复建及防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
2、招标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3、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规模:总投资额62513.52万元;
5、建设内容:通过实施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排水管网改造、管线清淤、泵站改造及设备更新、排涝通道整治改造以及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等,实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涝灾害复建及防灾能力提升的目的。总体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排水管网改造约27023.30米,管线清淤8853米;泵站改造3座,泵站设备更新17座;改造开挖排水沟357581立方米、整修土质排水沟886.11千米、排水沟疏浚37248立方米、清理排水沟(外)1955.52千米(频次三次/年)、清理排水沟(内)1117.44千米(频次四次/年)、石砌排水渠100.37公里、石砌排水渠出水口52个等工程;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设置雨水管网监测传感器139套,电导率传感器40套,蓄水池、泵站监测传感器11套,易涝点监测传感器22套,智能井盖监测传感器1000套等。
6、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报建管理、合同管理、施工准备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及收尾管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设计协调及信息管理、专业深化设计管理、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管理;
8、服务周期:2025年2月20日开工至 2028年3月14日竣工,1118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56.59万元;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并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8:30至17:00时;
1、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涝灾害复建及防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
2、招标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3、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规模:总投资额62513.52万元;
5、建设内容:通过实施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排水管网改造、管线清淤、泵站改造及设备更新、排涝通道整治改造以及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等,实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涝灾害复建及防灾能力提升的目的。总体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排水管网改造约27023.30米,管线清淤8853米;泵站改造3座,泵站设备更新17座;改造开挖排水沟357581立方米、整修土质排水沟886.11千米、排水沟疏浚37248立方米、清理排水沟(外)1955.52千米(频次三次/年)、清理排水沟(内)1117.44千米(频次四次/年)、石砌排水渠100.37公里、石砌排水渠出水口52个等工程;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设置雨水管网监测传感器139套,电导率传感器40套,蓄水池、泵站监测传感器11套,易涝点监测传感器22套,智能井盖监测传感器1000套等。
6、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报建管理、合同管理、施工准备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及收尾管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设计协调及信息管理、专业深化设计管理、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管理;
8、服务周期:2025年2月20日开工至 2028年3月14日竣工,1118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56.59万元;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并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8:30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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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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