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B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运维、测评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网络与信息安全运维、测评服务项目。
1、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及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完成长安大学12个信息系统(3个三级系统和9个二级系统)的等级测评、风险分析和安全整改工作。提供完整的过程文档,测评检测记录,安全整改方案,安全整改操作记录、出具测评合格报告等。(具体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网络安全运维服务:在服务期内,服务商提供2年的网络安全运维驻场服务。(具体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本次项目要求的运维服务期为2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采购会议开始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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