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截至申****公司全部财产仅为银行存款********元,尚不足以覆盖破产费用,故申请本院裁****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具有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30日裁定终结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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