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5年费控智能表产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5年费控智能表产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5年费控智能表产品采购项目(CT202501060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采购人拓展业务实施需要,现需采购单相预付费电能表、三相预付费电能表、IC卡预付费远传水表、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总表)、三相多功能电能表(大功率三相表)、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三相四线费控智能电能表产品。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项目的规模、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种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数量
交货地点
1
产品
单相预付费电能表
220V0.2-0.5(80)A
30台
山东省烟台市
2
产品
三相预付费电能表
3×220/380V
0.2-0.5(80)A/5(80)A240台
山东省烟台市
3
产品
IC卡预付费远传水表
20口径
240台
山东省烟台市
4
产品
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总表)
3*220/380V
3*1.5(6)A5台
山东省烟台市
5
产品
三相多功能电能表(大功率三相表)
3*220/380V
3*1.5(6)A25台
山东省烟台市
6
产品
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
5(60)A
50台
山东省烟台市
7
产品
三相四线费控智能电能表
3×5(80)A/3×1.5(6)A
30台
山东省烟台市
注:1.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2.参选人需同时提供上述产品的接入总部平台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单相预付费电能表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146.02元/台,三相预付费电能表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345.13元/台,IC卡预付费远传水表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237.17元/台,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总表)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373.45元/台,三相多功能电能表(大功率三相表)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373.45元/台,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227.43元/台,三相四线费控智能电能表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418.58元/台。参选人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对应分项不含税单价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采购人拓展业务实施需要,现需采购单相预付费电能表、三相预付费电能表、IC卡预付费远传水表、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总表)、三相多功能电能表(大功率三相表)、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三相四线费控智能电能表产品。
2.2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17.9265万元,含税总预算20.2570万元,增值税税率按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3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2.5服务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订货通知单后的5日内按订单数量全量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8保修期:自产品终验合格之日起 3 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智能电表及智能水表销售业绩。
注:如单个合同无法同时体现智能电表及智能水表设备销售类业绩,可提供多个合同,合同内容须覆盖智能电表及智能水表销售类业绩。
3.4本项目所采购的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注: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代理商应答承诺函。
3.5全部应答产品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
注:需提供全部应答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扫描件,且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为应答人的单位名称,型号应为应答产品的型号。
3.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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