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猪肉、 家禽及腊味(含牛、羊肉及鸡蛋) 、预制品(含半成品,集采物资除外)、早餐米粉共四类物资 采购项目 。
(二) 选聘方式:竞争性磋商 。
(三)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即: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猪肉、家禽及腊味(含牛、羊肉及鸡蛋)、预制菜类(含部分半成品 ,集采物资除外 )物资采购项目推荐排名前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其中猪肉、家禽及腊味类物资 由酒店组织 2个供应商每月进行1次报价,预制菜类物资由酒店组织2个供应商每季度进行1次报价,价优者为当期合作供应商; 早餐米粉类物资采购项目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 参与竞争性磋商资格条件
(一) 投标人 基本资格条件 ,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 送货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
3.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二) 投标人 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投标人 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营业执照实行了何种登记制度。
(三) 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有大型酒店以及大型政府机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年度物资配送成功案例1例。
(四)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 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 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 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 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5.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五)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六)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 最高限价
1. 标段一(猪肉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 9%。
2. 标段二(家禽及腊味)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 9%。
3. 标段三(早餐米粉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 10%。
4. 标段四(预制菜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 8%。
四、服务年限: 一年 。
五、 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1 月 4 日至 202 5 年 1 月 8 日,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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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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