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湛江-高效聚结分离器采购(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有限湛江-高效聚结分离器采购(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有限湛江-高效聚结分离器采购(二次)
项目概况:高效聚结分离器的设计、材料、制造、供应、检验、测试和装运的最低要求。高效聚结分离器用于海上生产水处理。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有限湛江-高效聚结分离器采购(二次) 标段
发标日期:2025年01月04日
主要技术规格:设计压力FV/1000 kPaG、设计温度98℃、容量800m3/h;进水含油指标: ≤600mg/L;出水含油指标:≤50mg/L。 橇块进出口压降不大于:100Kpa。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高效聚结分离器主罐体2025年5月5日前交货;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现场安装(非星号指标)
交货数量:3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含成橇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或成橇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 资质要求(开标时,资质信息需在公开阶段公开):(1)特种设备证书: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压力容器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核实。同时,投标时需明确本次投标所投压力容器制造商的名称,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中“十、其他资料-《压力容器制造商信息》”。3.3业绩要求:(1)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未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高效聚结分离器橇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含成橇商)必须是投标人),且满足单台高效聚结分离器满足处理量≥400m3/h,进水含油指标:不低于600mg/L;出水含油指标:不高于50mg/L 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名称、制造商名称(含成橇商)、合同签署时间(或者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货物名称、技术要求(单台高效聚结分离器满足处理量≥400m3/h,进水含油指标:不低于600mg/L;出水含油指标:不高于50mg/L),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1月04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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