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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电网基建10千伏及以下工程预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ZJ;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电网基建10千伏及以下工程预计划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252.3926万元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工程概况:乌海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电网基建10千伏及以下工程预计划项目勘察设计(具体工程内容及明细详见工程相关备案批复文件及招标明细)。

(六)服务内容:中标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直至工程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国家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服务范围,包括施工设计文件、设备与材料技术规范书、竣工图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七)项目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

(八)设计周期:2025年02月0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九)设计时限要求: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

2.交付初设审查修改后设计文件:初步设计评审后,根据初步设计评审意见2日内完成整套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并提交委托方;同时提交工程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范书及相关资料,主要设备材料具备招标采购条件。

3.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5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4.完成现场交底:施工单位开工前达到总工程量的30%,开工后10日内达到总工程量的60%,开工后20日内达到总工程量的100%。

5.交付整套竣工图:竣工后1个月内。

(十)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1

乌海市海勃湾区110千伏青山站9111清泉Ⅰ回线与110千伏青山站9109三厂开发区线负荷切改工程等11项工程

2409-150302-60-01-234968

11

150.3933

1.1

110kV青山站9103青山I回、9212青山II回、9216青山III回负荷切改工程

 

1

4.9580

1.2

110kV青山站9109三厂开发区线、110kV甘德尔9101南郊东线、110kV青山9141新桥线联络及负荷切改工程

 

1

4.5622

1.3

110kV青山站9111清泉Ⅰ回线与110kV青山站9109三厂开发区线负荷切改工程

 

1

9.0129

1.4

110kV青山站9117市北郊线延申联络工程

 

1

7.1037

1.5

110kV青山站9119下海勃湾线、110kV中心站9216凤凰岭东II回线与110kV中心站9204青山路东II回线联络及负荷切改工程

 

1

4.1058

1.6

110kV乌兰变电站9206岱山生态线路切改工程

 

1

3.7532

1.7

110kV乌兰站9109乌兰站I回、9216乌兰路II回、9212海河北线负荷切改工程

 

1

29.9465

1.8

110kV乌兰站9111长青I回、9210长青Ⅱ回、9214长青III回负荷切改工程

 

1

31.7142

1.9

110kV中心9101千里山商业I回、9115大庆路南、9210千里山商业II回负荷切改工程

 

1

4.1919

1.10

110kV乌兰9208沃野北线与110kV中心站9216凤凰岭东II回联络及负荷切改工程

 

1

17.6853

1.11

110kV中心站9113大庆路路北线与110kV中心站9111海拉北III回线联络及负荷切改工程

 

1

33.3596

2

乌海市海南区红泥湾变电站新建1、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等3项工程

2409-150303-60-01-266025

3

101.9993

2.1

红泥湾变电站新建1、2回10kV线路送出工程

 

1

41.8601

2.2

红泥湾变电站新建3、4回10kV线路送出工程

 

1

46.7032

2.3

红泥湾变电站新建5、6回10kV线路送出切改东风村9107、工业园9105线路工程

 

1

13.4360

 

最高限价合计

   

252.3926

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被否决,不参与评审。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需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显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个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供应商还未申请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谈判截止日前3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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