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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四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四期工程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四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2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四期工程

2.2建设地点:西吉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淤地坝坝体维修改造16座,分别为:窑洞沟、高赵、杨家川、刘垴、马家川口、焦湾、友爱、湾湾壕、腰庄、八岔、马儿岔、驼昌、李仓、代家垴1号、菜子沟、王垴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宁高法[2018]47号《关于贯彻《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0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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