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物业垃圾清运项目车辆租赁采购(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物业垃圾清运项目车辆租赁采购(二次)(编号:gkbz2025010300045)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垃圾清运处理项目车辆租赁 | 物业项目垃圾清运项目车辆租赁采购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始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项目所在地。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其他:(一)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选聘1家供应商,为基地营区垃圾清运处理提供车辆租赁,具体需要车辆:1、垃圾压缩车(20吨):4辆;2、垃圾压缩车(14吨):2辆;3、自卸车(8吨):1辆;4、铲车(3吨):1辆;5、抓机(3吨):1辆;6、餐余垃圾车(15吨):2辆;7、吸污车(15方):1辆;8、吸污车(7方):1辆。
(二)本项目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超过830820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融通集团有限公司首批商业活动“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购租赁车辆应该具备合法牌照和交强险(依据法律不需要办理牌照的车辆除外),第三责任险不做强制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1-03 18:00:00起至2025-01-07 18: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