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采购(包括所有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项目编号:ZZHM。
2.5供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须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行业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3.9有特别行政许可、行业准入要求、其它资格条件的可自行列明,但不得为限制性条款)。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7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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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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