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4-2024-01284
3、项目名称:G346宜城汉江二桥及接线工程平交路口顺接建设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51(万元)
6、最高限价:120.51(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G346宜城汉江二桥及接线工程平交路口顺接建设工程 2、施工范围: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3、建设内容: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4996.60m,单孔钢筋混凝土圆涵管(D1000)52m,路侧波形梁钢护栏360m等。 4、建设地点:宜城市 5、工程量清单:(另册) 6、施工图纸:(另册)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的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二)信用承诺: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提供书面《宜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三)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的:①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 B证;②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类证书。上述拟派人员无在施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4日至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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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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