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ICU吊塔新装及搬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GLB【
3.预算金额:526000.00元
4.采购内容: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ICU需搬迁至一楼新址以优化医疗服务环境与流程。为确保ICU在新址能够高效、安全地开展救治工作,需对吊塔进行重新配置与搬迁安装,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重症患者的救治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 采购4根全新吊塔并安装在ICU新址,确保其性能先进、功能完备,符合ICU高标准的医疗救治要求,提升医疗设备支持水平。
(二)安全、高效地将旧址原有的4根老吊塔从旧址拆下并搬迁至新址进行安装调试,使其在新环境中稳定运行,保障医疗工作的连续性,最大程度降低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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