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2023]3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暂估价配套工程)施工(二次招标);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配套项目、医疗气体工程、弱电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广告工程、太阳能热气器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等。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4.招标内容:室外配套项目、医疗气体工程、弱电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广告工程、太阳能热气器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资金:已落实;
6.建设地点:位于梅河口市,北至梅河口市第五实验小学,南至都市绿洲南地块,西至都市绿洲南地块,东至兴隆大街;
7.计划工期: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6月30日,工期141日历天;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2023)财务状况良好(盈利);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否决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入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吉建管〔2023〕2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4日至2025年01月08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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