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下山村新安街至麟山路至福佑街环境整治提升及周边房前屋后基础设施建设和粮农作物研学基地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屿区湄洲镇下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补助资金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秀屿区湄洲镇下山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岛; 2.2工程建设规模:约35.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5年 1 月 3 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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