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12月21日裁定受理曹某某等17人申###市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东方正大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你/你单位应于2025年4月1日前向浙江东方正大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浙江########街###路818号国开商会大厦;邮政编码:********;联系人:徐亮律师15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