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_四 2、采购计划备案号: ******** 3、项目名称: ###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第四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41.******** (万元) 6、最高限价: 241.******** (万元) 7、采购需求: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每标段的最高限价为每亩不超过********元。第一标段茅田,龙坪,干粪还田6000亩、稀粪还田2000亩,限价********.00元。第二标段业州、长梁,干粪还田********亩、稀粪还田8000亩,限价********.00元。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范围需包括以下类别内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或有机肥料生产或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范围。2)服务单位必须具备畜禽粪污综合收集、处理加工、运输、还田服务能力、相应的沼液沼渣运输能力、相应的机械施肥能力等业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包—2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包,但只能中一个标包。同时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人,需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所投标包的优先中标排列顺序,否则评标时将视为其优先中标排列顺序依次为1包、2包。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注明的优先中标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某标包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为其他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则该标包以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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