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2#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伴热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2#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伴热站260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2#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伴热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2#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伴热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2.投标人需具有压力管道元件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压力管道元件许可子目(限工厂化预制管段),并提供通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近五年(2019年-2024年)五项及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且单个项目蒸汽站凝液站不少于50套。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证明材料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方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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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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