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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三医院净化层流手术室、净化层流ICU、急诊净化层流手术室系统维护保养-公告
日期:2025-01-02 收藏项目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台湾街 207 号天地花园 C栋 8 楼,0592-5596220。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市第三医院净化层流手术室、净化层流 ICU、急诊净化层流手术室系统维护保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市第三医院净化层流手术室、净化层流 ICU、急诊净化层流手术室系统维护保养,1 项;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96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磋商响应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响应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请即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2 日 23时 59 分 59 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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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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