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25年除夕夜分区集中燃放烟花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2025年除夕夜分区集中燃放烟花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2025年除夕夜分区集中燃放烟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灌南县2025年除夕夜分区集中燃放烟花项目;
2.2项目地点:灌南县
2.3服务期限:2日(2025年1月28日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区域完成烟花燃放)。
2.4燃放级别:Ⅲ级。
2.5招标范围:为营造春节氛围,丰富灌南县节日文化,拟在2025年1月28日晚(农历除夕)在灌南中专学校南侧(灌南硕项湖湿地公园中湖)集中燃放烟花,燃放时间约40分钟。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7技术标准:严格执行 GB28284-2009《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5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焰火燃放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06月-2024年11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 日至2025年1月7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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