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邓州市城区苗木新栽、补栽及设施维修更新等项目及监理已由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号为:邓发改审批(2024)135号,项目统一代码:2411-411381-04-01-255800,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邓州市园林绿化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城区苗木新栽、补栽及设施维修更新等项目及监理项目
2.2项目编号:N41
2.3建设地点:邓州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监理周期:
施工标段:20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须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 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2.4财务要求:提供完整的2021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月1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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