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益安全管理咨询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益安全管理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名称: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益安全管理咨询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请登录)
2.2项目概况:通过精益管理提升项目,目标是优化甲方运维管理中的计划制定和执行过程,提升生产计划完成率(供应链管理);通过产线设计与布局优化提升直接生产效率,优化现场布局,提升车间面积利用率;优化仓库设计,提升库房存储效率和流程效率;创建物料配送系统,及时准确地服务生产线,同时降低原材料在车间的库存;建立运营绩效与及时响应管理机制,巩固改善成果的同时,实现持续改善。并形成灯塔级精益数字化应用基础的建设与拓展。
2.3服务内容包括:精益模块为生产计划、产线设计、布局优化管理、仓储及物流优化、运营绩效与快速响应机制管理和灯塔级精益数字化基础建设指南与推广应用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按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服务期:21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项目团队要求:项目经理应为精益黑带师,具备中级职称,工作经验应不低于5年,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至招标公告截止日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招标人生产产品性质类似项目精益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业绩),其证明材料以合同等相关证明业绩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独立实施精益项目数量不低于5个,独立实施类似性质企业的项目数量不低于2个,且出具项目实施时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备注: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服务内容、合同签订页。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发售文件时间:2025年1月2 日09:00时~2025年1月7 日18: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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