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供配电设施预防性实验、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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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供配电设施预防性实验、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5-01-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供配电设施预防性实验、维护项目 2、采购编号:ZLZB-2024-FW102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服务内容: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八个区域配电室供配电设施以及供配电电缆预防性实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12天。 ********服务地点: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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