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濉溪县医院设备购置项目(07包:临床培训设备类)(二次)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62120240554号
预算金额:501万元
最高限价:47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17点00分至2025年01月0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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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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