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射频微针治疗仪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①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无需携带医疗器械相关资料,请提供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若投报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逐级授权书;
2.3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及地点: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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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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