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CJZB-G2024-0255
项目名称: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供应商
预算金额:4000.********万元(采购包1:1000.********万元;采购包2:800.********万元;采购包3:800.********万元;采购包4:600.********万元;采购包5: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根据招标文件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费用的调查及风险评估、采样(钻探)、检测、在产企业拆除方案编制、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编制五个部分工作费用标准的约定为基准报投标下浮率。当 0≤投标下浮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金鸡湖中央商务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第二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第三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第四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第五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投标时,投标单位仅可在其获取招标文件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标段在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后不得变更)。在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JSZC-********-CJZB-G2024-0064)采购项目中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以下约定启动时间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合同签订后,本项目的启动条件如下: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招标编号:SZCp023-Y-G-003-001、002、003、004)和2023-2024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招标编号:SZCp023-Y-G-012-001)项目中标单位实际累计合同结算金额达到相应采购预算金额或合同期满,上述相应区域范围内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由本项目相应标段的中标单位承接。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计划安排及项目实际情况直至本标段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四)第三方专业机构要求中“5.承担监督检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者参与任务所在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及其样品分析测试项目”的规定:在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JSZC-********-CJZB-G2024-0064)采购项目中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中完成信用登记,且不存在行政处罚和虚假业绩填报等情况。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记录系统内完成单位基本情况信息(页面应包含系统注册时间)、行政处罚信息和虚假业绩信息举报核实情况等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C-********-CJZB-G2024-0255
项目名称: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供应商
预算金额:4000.********万元(采购包1:1000.********万元;采购包2:800.********万元;采购包3:800.********万元;采购包4:600.********万元;采购包5: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根据招标文件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费用的调查及风险评估、采样(钻探)、检测、在产企业拆除方案编制、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编制五个部分工作费用标准的约定为基准报投标下浮率。当 0≤投标下浮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金鸡湖中央商务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第二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第三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第四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第五标段:2025-2026年预计对工业园区〔以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投标时,投标单位仅可在其获取招标文件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标段在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后不得变更)。在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JSZC-********-CJZB-G2024-0064)采购项目中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以下约定启动时间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合同签订后,本项目的启动条件如下: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招标编号:SZCp023-Y-G-003-001、002、003、004)和2023-2024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招标编号:SZCp023-Y-G-012-001)项目中标单位实际累计合同结算金额达到相应采购预算金额或合同期满,上述相应区域范围内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由本项目相应标段的中标单位承接。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计划安排及项目实际情况直至本标段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四)第三方专业机构要求中“5.承担监督检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者参与任务所在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及其样品分析测试项目”的规定:在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JSZC-********-CJZB-G2024-0064)采购项目中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中完成信用登记,且不存在行政处罚和虚假业绩填报等情况。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记录系统内完成单位基本情况信息(页面应包含系统注册时间)、行政处罚信息和虚假业绩信息举报核实情况等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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