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中央空调系统供货安装或主机维修更换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能够反映类似业绩服务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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