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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一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2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沂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一期)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沂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80万元。

2.2招标范围:沂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一期)工程,该项目内容包括沂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修复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一期)湿地修复、水生植物栽植(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沂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沂南县城区界湖公园、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及莪庄河。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部颁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须提供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近三个月,证明需明确到个人、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由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招标代理公司到社保管理部门查询落实,否则不予认).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1月 2日至2025年 1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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