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
项目名称: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县大队主副食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895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895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县大队主副食供应单位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参照执行;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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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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