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首尾车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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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首尾车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3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委托, 现就 首尾车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相应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合格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

7、产品质量符合《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铁机辆[2022]39号)、《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机辆[2022]39号)、《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铁总运[2013]191号)相关要求。

8、客车技术改造的设计、工艺、施工须符合国铁集团(原铁道部)相关技术政策、规程、标准和技术条件以及文件电报要求(含合同执行期间国铁集团新发技术标准及文件电报等)。

9、客车技术改造部分使用的零部件及材料,全部为通过CRCC认证或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允许装车使用的产品,采用的各种规格的零部件必须保证良好的互换性,并可与现有铁路客车上的相同型号和规格的零部件互换。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1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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