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滨海西站直燃机空调代维项目合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交通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直燃机中央空调(型号:BZY400XD-K,数量:2台)及其附属设备(冷却塔2台,离子交换软水装置C-RSQ-01,定压装置L-C-0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滨海西站直燃机空调代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1449)2025年度滨海西站直燃机空调代维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时间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平台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5)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至投标截至时间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 2025年01月07日16时00分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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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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