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新华吉勒布拉克水电站河道左岸边坡及交通桥桥基裹头修复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新疆新华吉勒布拉克水电站河道左岸边坡及交通桥桥基裹头修复项目
- 项目编号:XHSL-GC-GKXJ-24-0806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工期为60天,以甲方通知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阿勒泰地区
- 供货范围:完成新疆新华吉勒布拉克水电站河道左岸边坡及交通桥桥基裹头底基清理、裹头底基浆砌石挡墙、裹头浆砌石护坡、裹头浆砌石勾缝、开挖河道翻石围堰封堵、护坡底基抛石混凝土找平、捆绑铅丝石笼网(1.5*1.8*0.9)、铅丝石笼网倒运、铅丝石笼摆放石头、石笼浇灌混凝土、护坡塌陷处填石、护坡混凝土浇灌找平、河道围堰石料翻填
-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规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复询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水利水电施工业绩(应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出本项目应答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备全面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专业人员资历证明。
(5)其他要求:拟派出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水利水电施工业绩。
1.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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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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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