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GD(请登录)
3.预算金额:144.89万元
4.项目内容:采购一批网络设备原厂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周期24个月。
6.服务地点:(请登录)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书》。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书》。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依据《投标书》。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9) 截止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纳入招标人的投标人黑名单之内(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及与招标人无合同纠纷。若投标人在招标人的投标人黑名单有效期之内或与招标人存在合同纠纷,则该投标人及其所授权的代理人的投标无效。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2日至1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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