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钢永通公司火车机车头租赁业务(二次)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钢永通公司火车机车头租赁业务(二次)
2.2招标编号:392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2.3.1本项目共1个标段,1)永通公司厂区内所有进出厂物资、物料(含煤、碳、精矿、球团等)至水冶火车站拖运工作;2)永通公司至本地外设铸管仓库的倒运、出库等拖运工作,提供满足作业使用要求的火车机车DF4一台。并根据生产需要,配备足够的机车乘务员及管理人员在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全天24小时保持待命。
2.3.2特别提示:为保证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装车正常运行,中标公司的火车机车头、驾驶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18点前,到达永通公司待命,充分做好作业准备工作。
2.3.3机车司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配备司机人数不低于8人,并提供全部人员的社保证明或保额不低于15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2.3.4因乙方设备及人员给永通公司造成延时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2.4租赁时间: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12月31日。
2.5线路:永通公司至水冶火车站及指定的本地外设铸管仓库
2.6现场踏勘:联系人:申工 13949523904。
2.7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不含税价。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火车机车头租赁业绩至少1项,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注:提供的发票须显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如招标方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查询结果显示不一致或者查无此票,视为弄虚作假。
3.3投标人所提供的机车为该公司固定资产(提供购买机车发票或固定资产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本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套,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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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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