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污水臭气收集处理装置货物采购-2024123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污水臭气收集处理装置货物采购-20241231
工程项目名称: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污水臭气收集处理装置货物采购-20241231
项目概况:天津院污水臭气收集处理装置货物采购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发布媒介:(请登录)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污水臭气收集处理装置货物采购-20241231 标段
标段(包)编号:GKXJ-2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设备材料到达指定现场,设备到达现场后45日内投标方指派合格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1)制造商承诺书(详见附件); (2)制造商证明材料: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生产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等);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制造等);3)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生产/加工设备实物照片等);4)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二、信誉要求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E.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F.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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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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