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在灵台县城区内租赁适合房源用于新入职员工集中住宿。住宿标准按照 2 人 1 标间规格安排,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供应商在此期间应具备累计提供约 7000 个标间的承接能力。
职工入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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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2025 年) |
计划入住人数(人) |
入住天数(日) |
标间数量(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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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月 |
35 |
31 |
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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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月 |
55 |
28 |
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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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月 |
71 |
31 |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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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月 |
71 |
30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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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月 |
71 |
31 |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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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月 |
71 |
30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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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 月 |
76 |
31 |
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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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6912 |
1.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租赁期满后,如采购人仍有租赁需求,供应商应继续履行合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原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按季度结算(不足 15天的按半月结算;超过 15 天的按全月结算),期限最多不能超过 3 个月。
1.3 最高限价:49 万元(含税,税率 6%),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提示:报价时响应符合的单价自制附件文件附上,系统报价一览表上报价格为报含税总价。
1.4 结算付款方式:
1.4.1 本项目合同属于固定综合单价类型的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是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适当利润、市场行情及竞争力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已考虑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所有成本或费用、利润、税费、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义务、风险和相关的税费等。本合同的付款以投标报价中的固定综合单价为基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税部分为固定不变价,如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已执行部分的综合单价税金部分不变,合同未执行部分的综合单价税金部分依据税率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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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1.4.2 本项目采购阶段提供的职工入住计划数量为暂定量,随着灵台电厂项目推进及人员安排,入住人数可能会有变化,不论该变化幅度有多大,结算时均不调整综合单价。
1.4.3 采购人不接受由于供应商对采购项目范围、结算方式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1.4.4 合同价款依据实际入住情况按季度进行结算,结算方式:
季度职工住宿房屋租赁费=季度累计入住间数×标间单价-违约金-赔偿金-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23: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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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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