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武汉黄浦大街68号院安置住房项目柴油发电机、新能源充电桩采购及安装
1.2项目编号:HBCZ-24020……
1.3招标内容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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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招标内容 |
交货期 |
合同估算价 |
其他补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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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发电机 |
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调试完毕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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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能源充电桩 |
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调试完毕 |
26万元 |
备注:①各标包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1.5质保期:包1质保期:整套设备免费质保期2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包2质保期:整套设备免费质保期2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包1(柴油机发电机)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则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③包2(新能源充电桩)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则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④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附网站截图);
⑤业绩要求:
1)所投货物为包1(柴油机发电机)的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提供的设备为与本次投标的设备同类别,签约合同总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需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投货物为包2(新能源充电桩)的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提供的设备为与本次投标的设备同类别,签约合同总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需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⑥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反映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三年均未发生亏损。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月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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