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如下: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款与第********(3)款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一致,现将第********(3)款调整为:********(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通过评审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家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95%作为评标基准价;若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去掉其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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