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怒江州人民医院精神科房屋翻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5
最高限价(万元):83.316316
采购需求:完成怒江州人民医院精神科房屋翻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效果图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施工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怒江州人民医院精神科房屋翻新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1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交的社保证明。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1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交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1-02 06:00至2025-01-0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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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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