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三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幸福三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24】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九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中村专项借款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九宸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岩镇东南部;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7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8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4万平方米,预计可建安置房698套,安置698户,约1675人(2.4人/户);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89874.7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37941.99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阶段服务、施工及完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性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
施工工期:6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5-01-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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