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集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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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名称 |
项目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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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株洲循环集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征集项目 |
1、为专项债项目撰写可行性研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期收益 与融资平衡方案及国债、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等项目资料。 2、本次征集服务内容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 3、详见第三章要求 |
2年 |
采取“保底+阶梯付费”模式,均按到位金额计算费用。具体细则如下: 1. 不超过0.2亿元的部分按不高于12万元计费。 2. 超过0.2亿元至0.5亿元的部分,按不高于0.9‰的比例计费 。 3.超过0.5亿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不高于0.8‰的比例计费。 4.超过1亿元至2亿元的部分,按不高于0.7‰的比例计费。 5. 超过2亿元的部分,按不高于0.6‰的比例计费。 |
三、征集项目具体适用范围
株洲循环集团本部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循环集团及子公司或采购需求单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株洲循环集团本部
2.其他:
2.1株洲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株洲田心中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3株洲欣石峰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4株洲循环经济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2.5株洲绿色九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6湖南北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7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8湖南兴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2.9株洲欣峰智农供应链有限公司
2.10株洲田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2.11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2株洲欣石峰智能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13湖南时代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存续3年以上。
2.供应商和循环集团及子公司不存在以下影响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供应商的合伙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服务项目负责人、主要执业人员与服务企业的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成员、服务项目部门负责人(如:工程建设、财务、审计法务部门负责人等)之间存在配偶、亲属(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供应商与服务企业或者服务项目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供应商与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企业领导成员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供应商(中介机构)必须回避。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被株洲循环集团本部或其子公司列入中介机构负面清单或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或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或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6.本次征集拒绝联合体参与。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
1.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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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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