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自体血液回收机、超声波治疗仪、膀胱镜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需提供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
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需提供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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