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SXZT-G2024-0086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生鲜猪肉类,冻品、清真肉及禽类,水产品及其他类)配供 预算金额:520.********万元(采购包1:160.********万元;采购包2:160.********万元;采购包3: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项目预算金额:520万元/年,其中:标段一:生鲜猪肉类200万元/年;标段二:冻品、清真肉及禽类160万元/年;标段三:水产品及其他类160万元/年。 项目限价(优惠率):标段一优惠率≥25%;标段二优惠率≥25%;标段三优惠率≥20%。 采购需求:本院职工用餐1700人,病人核定床位数872张,对食堂食材(生鲜猪肉类,冻品、清真肉及禽类,水产品及其他类)供货商进行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一为生鲜猪肉类,标段二为冻品、清真肉及禽类,标段三为水产品及其他类。三个标段各入围一家。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授权委托**人情形的,可不提供)。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7.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包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包3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1.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采购包21.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采购包31.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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