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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浦自然资告字202424号)
日期:2024-12-30 收藏项目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B2024-100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寨圩镇沙梨(滨江桃园项目西向) 年限: 70年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258 起始价: 102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1.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本地块拍卖公告期间申请竞买人有204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4万元)的存款证明;2.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二)申请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的,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县注册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且竞买前应在竞买申请****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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