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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公安处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公安处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的技术需求,为采购人提供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响应;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响应的,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2 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响应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响应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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