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贷款资金,招标人为东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
2.2项目名称: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
2.3建设地点:东平县宿昌路以西、迎宾街以南、宿昌西路以东、南环路以北。
2.4建设规模: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10006.12平方米,本次设计智能化系统工程包含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信息设施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络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数字时钟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五方通话系统、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护理呼应信号系统、智能卡管理系统),机房工程(安防控制室、BA控制室、弱电进线间、网络信息中心、弱电间)。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包含不限于深化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修、后期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6146.823242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