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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电力鞍山市供电公司2025年省管产业第一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30 收藏项目

国网辽宁电力鞍山市供电公司2025年省管产业第一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采 购 编 号 :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  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辽 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 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  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

质 产品。采购人有权对违反“应答函”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

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 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

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

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

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

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

一 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


将被否决。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 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 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  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 ,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  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 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  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  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6)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  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采购应答法》第53条、《采购应答法实施条例》第51条  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7)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 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  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8)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 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公告中规定的  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9)违反“应答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 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0)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


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 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 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 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 ,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 追溯性。

(11)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 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2)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  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 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 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 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4)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 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 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 ,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15)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 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 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 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 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6)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

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采购应答法》第53条、《采购应答法实施条例》第5

1条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

品。

(17)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


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8)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 试验人员。

(19)无论应答人是否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应产品《资质业绩核实凭证单 》,应答人均应提供有效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20)应答人应自行响应应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

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o

3.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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