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经营主体利用已有建筑设施开办餐饮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可按需同步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其中,具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6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除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可以申请《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按需同步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
二、涉及审批事项
1.食品经营许可(新设)或者小餐饮备案。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须办理)。3.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在设置户外广告时需办理。
经营主体利用已有建筑设施开办餐饮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可按需同步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其中,具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6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除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可以申请《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按需同步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
二、涉及审批事项
1.食品经营许可(新设)或者小餐饮备案。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须办理)。3.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在设置户外广告时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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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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