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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2027年度莲湖区残疾人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莲湖区残疾人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三年(2025-2027年),采购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2027年度莲湖区残疾人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2027年度莲湖区残疾人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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