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岛市地铁5号线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1工区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60%,财政拨款4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1工区项目部,竞谈物资包件为:商品混凝土HNT-01)。
1.2竞谈组织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请有意的竞谈人参加竞谈。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青岛地铁5号线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主要施工内容为:起麦区间、麦岛站、麦岛停车场、麦北区间工程施工,其中:起麦区间沿麦岛路敷设,起自东海东路附近的5号线起点,终至麦岛站,全长约169.92m,标准段宽20.40m,高度13.006m,采用初支拱盖法施工。麦岛站为5号线第1个车站,车站位于麦岛路与香港东路交叉口东南侧,车站设置于麦岛路下方,沿麦岛路东西向敷设。车站为地下两层岛式12m站台,车站全长284m,标准段宽22.08m,高度18.797m,车站拱顶埋深14~20m,车站洞身位于微风化花岗岩中。采用初支拱盖法施工,拱部设置双层初支。附属结构共3个出入口、2个风亭组和3个安全出口。A号出入口及2号风亭组及2~5号线换乘通道与站外停车场合建。
2.2 采购内容
详见竞谈公告4.2“竞谈人资格条件”要求及附表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3 采购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 采购依据
本次竞谈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竞谈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竞谈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商品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以上、存续期为两年及以上等证明材料,两年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竞谈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及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黑级供应商;
(4)生产能力要求:拌合站混凝土生产专线应与其他生产线进行有效隔离且至少配备1条HZS180型生产线,满足生产量需求,严禁混凝土生产过程出现不同生产线混合生产的情况;饰面高性能混凝土单个砂石料仓至少存储量800方且总存储量满足混凝土生产高峰期7天连续使用量。骨料仓数量应满足混凝土两级配或三级配的要求,并设置待检仓、已检仓各1 个。
(5)其他要求:①拌合站应满足国家及青岛市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先按照规定流程完成拌合站验收,再按照青岛地铁要求开展专线专仓验收。②管理流程应严格、标准,指令及时、清楚,拌合机参数调整应严格管控,根据岗位职责设置操作权限,严禁随意修改各项参数。③搅拌站生产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双同步”,实时上传青岛地铁智慧工地一体化平台,并派专人盯屏把控拌合站生产实时动态。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4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 月 4 日……购买竞谈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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