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营山县南门河及走马岭河排水防涝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营发改投资【2024】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投资【2024】2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营山县城区。
(2)规模及投资额:建设改造营山县南门河及走马岭河(正西街、大北街等道路)排水防涝设施。1、改造断面2.5米×1.0米排洪沟4.88公里、3.5米×1.5米排洪沟5.50公里、5.0米×2.0米排洪沟4.81公里;2、改造DN400内外涂塑钢管雨水管道1.982公里、改造DN600内外涂塑钢管雨水管道1.676公里、改造DN800内外涂塑钢管雨水管道0.280公里、改造DN900内外涂塑钢管雨水管道0.664公里、改造DN1200内外涂塑钢管雨水管道1.037公里、改造DN1400内外涂塑钢管雨水管道2.338公里、改造DN1600内外涂塑钢管雨水管道10.23公里;3、改造易涝积水区域立箅式雨水口149处,增设立式雨水口138处等。总投资额为15500万元。
(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含工程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服务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1个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分别为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00时00分开始……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1日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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